『忘了我是誰-入格半年序篇』原發表於一週前,因發表後隔日發生了一個無法挽回的嚴重操作錯誤而遭徹底清除,現在重新發表的是這幾天僅憑印象試圖還原的新版,與之前的內容可能稍有出入,特此向曾針對此文作出回應的網友說明並致歉。 『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裡都是你,忘了我是誰...』在那個校園民歌風起雲湧的年代,由歌手王海玲所唱的這首”忘了我是誰”也曾經是我相當喜歡的其中之一。 很明顯的這是首十分浪漫的情歌,但有許多人-特別是比較年輕的一 代-並不一定知道歌詞中”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裡都是你,忘了我是誰...”的作者正是赫赫有名;號稱文學才子或文壇怪胎的李敖先生,而當時他老人家正在吃牢飯,創作的時空背景竟然是在某個無聊的對著牢牆發呆的時候,突然福至心靈的就寫下如此這般膾炙人口的詞句。 你一定聽過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我也聽過,我還聽過一個比較有趣的版本,說武松其實是個酒鬼,而那天雖然已經喝了半醉,路過景陽崗時還是怕得要命,但想要半途折返卻又怕被酒店的掌櫃看笑話,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前進,然後就在情急之下,一拳擂死了那頭原來就已經是飢腸轆轆得只賸下奄奄一息的餓虎。 當然以李敖先生那早就已經如雷貫耳的響亮名氣,”忘了我是誰”這件小事頂多也只能算是個小小的花絮的獄中點滴,自然是無法掩蓋他那半生叱吒文壇的氣勢磅礡以及驚天動地的豐功偉績,倒是武松這貪杯的酒鬼卻是因為一個陰錯陽差就這麼胡里胡塗兼莫名其妙的得到了打虎英雄的美名,而且還荒唐的流傳了好幾百年。 一個人的成名或許真的是須要一點機遇,一點偶然,加上一點狗屎運,就是所謂的天時地利;而若想要有真正的成就,就非得靠點真本事,真材實料加上劍及履及才有可能(理論家通常是不會有太大的感召力的)一個真正的英雄絕不可能是因為胡里胡塗造成的。 但如果你既不求成名,也不再想要有什麼成就-就像此刻的我-那情況也許就會比較單純得多,容易得多,只要認真的作好你想要做的事就行了,就這麼簡單。 無論做什麼事,認真本來就是應有的基本態度,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更加不用說了。 從半年前開始寫部落格,我一直就很認真,因為一開始我就知道,我一定會很喜歡。雖然在那之前,只看過么弟在pixnet上的那個,對於部落格這玩意兒可以說完全沒概念,但我知道我一定可以做到,真的,我真的一開始就知道。我就是那麼有自信,因為那是我想要的(或說是我需要的),因為我也知道我一定會很用功,很認真,甚至於也一定可以很忘我。 將最愛但並不精的流行音樂,半桶水的美工塗鴉,還在練習中的攝影照相,最魯肉的文字能力,以及取之不盡的網路資料,這些元素組成一篇篇能夠完全呈現我所想要表達的意念;完全屬於我個人風格的”作品”是我最主要;甚至也可以說是唯一的目標。”不但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更重要的是要做我自己...”我總是常常這樣對著自己說。 很快的半年過去了,經過了幾次天翻地覆的徹底改頭換面之後,”此身雖在堪驚”終於有了一個比較能夠讓自己接受的雛型,雖然還不是完全的滿意,但幾乎已經弄懂了整個系統的架構之後,隨時想要作若干的增減和修改應該已不成問題。回想這一路走來,就像瞎子摸象般的摸索過程,跌跌撞撞的不能說不辛苦,但辛苦總算是有了應有的代價。此時此刻,除了要特別感謝么弟的鼓勵和多次原則性的寶貴意見外,趁著記憶猶新,記錄下這一段認真的心路歷程也是一定要的,而這將會是一個類似專題的系列,現在正在寫的是序篇。 之所以選擇以”忘了我是誰”作為入格半年序篇的標題,是因為日前不在計劃中的認識了一位格友,在幾番行禮如儀的禮尚往來之後,對方曾十分慷慨仁慈的對我那確實是一針一線純手工打造的小雜貨店有過幾句令人銷魂的肯定美言,立刻害得我老人家在一波波小鹿亂撞兼頭暈目眩兼心蕩神馳之餘,差一點沒從”忘我”變成”忘了我是誰”了,於是希望藉此作為一個警惕,畢竟受到讚許雖然令人愉快,但無論如何,我們那麼用心認真所做的一切都應該只是為了想要肯定自己才對,而不是為了要跟別人比,這點才是最重要的。 這就是我的入格半年序篇。最後,不論你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志明春嬌,喬治瑪麗,路人甲乙,生張熟魏,舊雨新知,新朋友老客戶...在此都通通誠心請恁批評,請恁指教。 ■ 失而復得的滋味 - 入格半年之二 - HE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