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時間總是就會想起這個國家,這個名詞,老實說:感覺還蠻沉重的。 選擇沒有選擇算不算也是一種選擇?好像也算。只是可以選擇有選擇而卻寧願選擇沒有選擇,這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堅定與執著?答案也許不只是單純的是非對錯而已。能夠選擇讓自己失去有選擇的自由,好像也算是一種自由,不然要算什麼? ■ 詞語釋意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與Clark 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位於Norrmalmstorg廣場最大的一家銀行信貸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本案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所有的被害者在事後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多所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的態度。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研究者發現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與戰俘,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經驗。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因為這個發現在斯德哥爾摩人質挾持事件而得名。 ■ 什麼樣的人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人質資料庫顯示,大約有27%的人質表現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證狀。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 01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02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會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03 除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訊息)。 04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01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02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03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 04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 ■本文引用自維基中文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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